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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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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退休金介绍

澳门政府于1999年2月8日颁布了《法令第6/99/M号》(私人退休基金),鼓励雇主设立退休基金制度,规范退休基金管理。

私人退休金个人计划

私人退休金个人供款计划是指于共同退休计划中因退休/离职而终止计划的雇员,可将该笔款项转入,且该雇员是该个人退休计划的拥有人。

私人退休金共同计划

私人退休金共同供款计划是指由雇主根据第6/99/M号法令的规定,于某一基金管理实体设立的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且供雇员参与。一般由单一企业雇主设立、专供本企业雇员参与;资金由雇主单独或雇主雇员共同供款,离职後通常限制提取或转移,属企业员工福利类私人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