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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安居買樓貸款保險計劃

置安居买楼贷款保险计划

Product Summary

购置物业是不少人的人生目标,好让一家人同享安居乐业的理想生活。置安居买楼贷款保险计划(「本计划」)专为准备购置或已购置物业的您而设,若遇到不幸情况,本计划可提供按揭保障,为您的置业计划提供更大保障,减轻您与家人的按揭供款负担。

计划特色

 安居乐业 保障挚亲

您只需缴付一笔过保费,便可享有相等于楼宇按揭贷款年期的保障1,一旦遇到意外,您与家人也毋须为按揭供款或住屋问题而烦忧。

 

 伤残每月入息保障2

本计划更提供伤残每月入息保障,如受保人在保单生效期内不幸因疾病或意外受伤导致完全及永久伤残并由注册医生确诊,且自确诊日期起计持续最少180日(包括首尾两日),其后本计划将每月赔付伤残每月入息保障,最长达12个月。每月赔偿金额相等于在置安居买楼贷款保险计划附表(签发保单时附上)列明为「伤残每月入息保障」的金额。

 

 完全及永久伤残保障3, 4

若本计划已赔付第12个月的伤残每月入息保障而该伤残仍然持续,且受保人必须再次被注册医生确诊,仍蒙受完全及永久伤残,本计划将根据已赔付第12个月的伤残每月入息保障后的月份之保单年度,一笔过赔付完全及永久伤残保障2,金额相等于置安居买楼贷款保险计划附表(签发保单时附上)内列明的递减金额5,并扣除任何保单负债(如有),为您及家人提供财政支持,渡过难关,而保单即告终止。

 

 身故赔偿4 加倍安心

如受保人在保单生效期内不幸身故,本计划将一笔过赔付身故赔偿,金额相等于置安居买楼贷款保险计划附表(签发保单时附上)内列明的递减金额5,并扣除任何保单负债(如有),让您的挚爱家人加倍安心,而保单即告终止。

 

 意外身故保障

于首个保单年度内,如受保人因意外引致受伤,且自意外受伤发生当日起计180日(包括首尾两日)内因该意外受伤而身故,本计划将额外支付意外身故保障,其金额相等于下列较低者为准:

1)保额的10%;或
2)500,000港元/500,000澳门元

于同一受保人名下之所有中国人寿(海外)保单之意外身故保障总额上限为1,000,000港元/1,000,000澳门元。

 

计划细节

置安居买楼贷款保险计划

计划类型 买楼贷款寿险计划
投保年齡 18至70岁
保障年期 5 - 35年,惟受指定条件所限1
保費供款年期 趸缴
保单货币 港元或澳门元
最低保额 800,000港元或800,000澳门元

 

备注:

 

  1. 本计划的保障年期为5 - 35年,惟受限于i)保障年期必须相等于剩馀之楼宇按揭贷款年期;及ii)受保人于保单满期时为75岁或以下。
  2. 受保人必须蒙受符合利益保障条款所述对「完全及永久伤残」及「完全及永久伤残持续期届满日」定义的伤残,方可获赔付伤残每月入息保障。本计划将于「完全及永久伤残持续期届满日」后之首个保单月度的首个工作日,及其后每个保单月度的首个工作日,直至第12个保单月度的首个工作日,赔付伤残每月入息保障。每个保单月度之赔付次数为1次。

    不论按揭贷款是否已全数偿还,伤残每月入息保障赔偿将赔付予仍然生存的保单持有人(如适用),否则将赔付予保单持有人的遗产管理人。

    「完全及永久伤残」指受保人所蒙受的伤残符合以下其中一项:i)(只适用于受保人确诊时年龄为65岁以下)因意外受伤或疾病而无法在其有生之年从事适合其教育水平、训练或经验的任何工作、职业或专业的所有任务,以赚取或获得任何工资、补偿或利润;ii)双眼不可复原并且完全失去视力;iii)任何两肢自手腕或足踝关节或其以上位置完全丧失功能;或iv)一眼不可复原并且完全失去视力及一肢自手腕或足踝关节或其以上位置完全丧失功能。

    「完全丧失功能」指完全及永久机能上的残废,或于手部的手腕或脚部的足踝关节处或以上完全截断。

    「完全及永久伤残持续期届满日」指完全及永久伤残经注册医生证明由确诊日期起计已持续并届满达180日(包括首尾两日)的日期。

  3. 受保人必须仍蒙受符合利益保障条款所述对「完全及永久伤残」定义的伤残,方可获赔付「完全及永久伤残保障」。
  4. 视乎按揭贷款已全数偿还与否,身故赔偿(及意外身故赔偿(如适用))或完全及永久伤残保障将按下列其中一项适用的方法赔付:

    i.如按揭贷款仍未全数偿还予银行,身故赔偿(及意外身故赔偿(如适用))或完全及永久伤残保障将首先赔付予银行,惟赔偿額不会超过按揭贷款之剩馀欠款。若身故赔偿(及意外身故赔偿(如适用))或完全及永久伤残保障赔付予银行后仍有余额,余额将赔付予仍然生存的保单持有人(如适用),否则将赔付予保单持有人的遗产管理人﹔

    ii.如按揭贷款已全数偿还予银行,且保单持有人已更改保单的受益人,身故赔偿(及意外身故赔偿(如适用))或完全及永久伤残保障将赔付予受益人﹔或

    iii.如按揭貸款已全數償還予銀行,而保單持有人未有更改保單的受益人,則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賠償(如適用))或完全及永久傷殘保障將賠付予仍然生存的保單持有人(如適用),否則將賠付予保單持有人的遺產管理人。

  5. 在符合本保障的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身故赔偿或完全及永久伤残保障之赔偿金额是以保额及已缴保费的100%为计算基础,会随着偿还按揭贷款而于其后每个保单年度按已选择的假设年利率逐年递减,直至保障年期完结。现时,本计划可供选择的假设年利率为4%或6%。

 

重要资料

以上资料只供参考。有关本计划之详细条款、细则及除外责任,概以相关保险合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