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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盈保险计划 II

裕盈保險計劃 II

Product Summary

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海外)」)承保的「裕盈保險計劃 II」(「本計劃」),為您每年提供保證可支取現金,助您滿足不同人生目標。

計劃特色

 保費供款年期短 可享保障至100歲

您只需繳付5年的保費,便可享有人壽保障至首名受保人100歲。您可選擇以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1的方式預繳剩餘年期保費,預繳的保費可享每年2%之保證利率,以增加您的收益。

 

 保證可支取現金 累積財富

本計劃於每個保單週年日派發保證可支取現金,金額相等於基本金額2的1%。您可以選擇提取3保證可支取現金,或將其累積於保單內滾存生息(如有)4,以進一步提高回報。

 

 靈活運用非保證紅利

在保單生效期間,您亦可於每個保單週年日獲發非保證紅利4。您可選擇以現金形式提取3非保證紅利(如有)或將其累積於保單內滾存生息(如有)4,靈活運用。

 

 終期紅利

本計劃亦提供非保證終期紅利5。此為一次性分紅,將在第8個保單週年日或之後,於保單退保、保單滿期或中國人壽(海外)支付身故賠償時(以較早者為準)派發。

 

 期滿利益

當保單滿期時,您可享有期滿利益,金額相等於保證現金價值、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及利息4(如有)、累積非保證紅利4及利息4(如有)及非保證終期紅利5(如有)之總和,並需扣除所有保單負債(如有),助您達成理財目標。

 

 無限次轉換受保人

我們明白您希望為摯愛家人提供充裕的財富及安穩的生活,因此本計劃特設「轉換受保人選項」6。您可於第1個保單週年日或之後及受保人在世期間,無限次轉換受保人。而保障年期為首名受保人100歲。

新受保人必須與保單持有人存在可保權益,年齡必須為15天至75歲,以及不可超過現任受保人之已屆年齡,以較低者為準,並需符合其他由我們不時釐定的條件。

 

 後補受保人安排 輕鬆延續保障

您可於受保人在世及保單生效期間,同時指定最多兩名後補受保人7,並訂立後補受保人的先後次序。一旦受保人不幸身故,我們將會按照相關行政程序及次序,安排第一後補受保人成為新受保人,確保保單可以繼續生效,而保障年期為首名受保人100歲,延續對您和您家人的保障。

後補受保人必須與保單持有人存在可保權益,後補受保人於申請時之年齡必須為出生後15天至75歲,以及不可超過現任受保人之已屆年齡,以較低者為準,並需符合其他不時釐定的條件。

 

 人壽保障 加倍安心

如受保人在保單生效期內不幸身故及保單並未有任何後補受保人7,受益人將獲得身故賠償,金額相等於:
1)以下較高者為準:
● 累積到期已繳保費(扣除已派發的可支取現金)之101%;或
● 受保人身故日的保證現金價值;
2) 加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及利息4(如有);
3) 加累積非保證紅利4(如有)及利息4(如有);
4) 加非保證終期紅利5(如有);
5) 減去所有保單負債(如有)。

 

 身故賠償領取安排

您可於受保人在世時,訂立身故賠償領取安排。您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方式,即以10年期、20年期或30年期,每年一次定額向受益人支付相關賠償,預先為家人建立財務穩健的未來。

若選擇分期派發方式,身故賠償的餘額將於保單內積存生息至派發期滿。利息將會按年計算,而利率由我們不時釐定,現行的積存利率為1%,此利率並非保證,您有權在承諾投保前向我們索取有關過往利率的資料。所有累計利息(如有)將會連同最後一期身故賠償同時派發。假如受益人於收取身故賠償期間離世,我們將會以一筆過方式支付相關賠償的餘額及利息(如有)予其遺產繼承人。

如果受保人身故日的身故賠償金額少於50,000美元(美元保單)或400,000港元(港元保單),或保單持有人沒有明確訂立領取安排,我們將以一筆過方式支付相關賠償予受益人。

 

 簡易核保 申請便捷

為配合您對保障理財的需要,本計劃特別提供簡易核保,毋須驗身,申請簡便。

 

計劃細節

裕盈保險計劃 II

計劃類型 儲蓄保險計劃
投保年齡 15天至75歲
保障年期 至首名受保人100歲
保費供款年期 5年
保費繳付模式 年繳、月繳8,或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1
保單貨幣 港元/美元
最低基本金額2 250,000港元/31,250美元
最高基本金額2 80,000,000港元/10,000,000美元

 

備註:

  1. 如您選擇以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的方式支付保費,您可一筆過全數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包括利息,如有),惟中國人壽(海外)將收取相當於款項的3%。最低收費為200港元或25美元。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一次。預繳保費之利率為年息2%,而有關利率為保證。
  2. 「基本金額」指承保表或批註上列明為「基本金額」的金額,只用作計算保費及保單內的相關價值,並不適用於計算身故賠償。若基本金額於保單有效期內被更改,以上保費及保單內的相關價值亦將作相應調整。
  3. 您可隨時提取保證可支取現金及/或非保證紅利而不會被收取任何費用,然而提取保證可支取現金及/或非保證紅利將會影響保單價值及身故賠償。
  4. 紅利及利息並非保證不變,實際收益及/或回報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之權利。紅利實際派發金額取決於中國人壽(海外)分紅業務的整體表現,包括投資回報及理賠等因素。現時港元保單及美元保單的積存年利率分別為3.45%及3.9 %,您有權在承諾投保前向我們索取有關過往利率的資料。
  5. 終期紅利為一次性紅利,而且為非保證。於保險建議書展示的終期紅利只作參考。已公佈的終期紅利並非永久構成保單的一部分,其金額可於其後公佈時減少或增加。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僅於其應予支付時方會釐定。實際金額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在某些情況下,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可能為零。終期紅利金額受不同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相關投資的表現影響,因此該金額相對較為波動且不時上升下跌。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終期紅利之權利,過往紀錄並非未來表現的必然指標。有關詳情請參閱重要資料第5及6項,以及「非保證利益」風險。
  6. 於申請轉換受保人時,現任受保人及新受保人必須仍然生存及受限於中國人壽(海外)的相關行政程序。轉換受保人後,保單的基本金額、現金價值、保單日期、保單年度、繳費滿期日、保單滿期日、累積到期已繳保費、身故賠償、保證可支取現金(如有)、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及其利息(如有)、非保證紅利(如有)、累積非保證紅利(如有)及其利息(如有)及保單負債(如有)不會因轉換受保人後改變。於保單有效期內,保證可支取現金及非保證紅利(如有)的派發期最長至首名受保人達100歲的保單週年日。
  7. 後補受保人的申請受限於中國人壽(海外)的相關行政程序。於第一後補受保人成為保單的受保人後,保單的基本金額、現金價值、保單日期、保單年度、繳費滿期日、保單滿期日、累積到期已繳保費、身故賠償、保證可支取現金(如有)、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及其利息(如有)、非保證紅利(如有)、累積非保證紅利(如有)及其利息(如有)及保單負債(如有)不會因後補受保人成為受保人後改變。於保單有效期內,保證可支取現金及非保證紅利(如有)的派發期最長至首名受保人達100歲的保單週年日。
  8. 您應在繳費寬限期內繳交所須繳付的續期保費,使保單維持有效。有關詳情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繕發的保單條款。如保單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領取之保單現金價值可能會低於已繳付之總保費。

 

重要资料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有關本計劃之詳細條款、細則及除外責任,概以相關保險合約為準。